限高架的原始作用與功能也發生急劇變化與擴展,基本功能從保護橋梁、隧道被延伸到保護道路:限高架的質量從小型、輕型迅速升級為大型、重型,不僅如此,除橋梁主管單位統一設置限高架之外,甚至出現社會單位私設、濫設限高架的現象。限高架并非治理超載車上橋的緊箍咒,更不是一限了之的法寶,如何合理設置、管理限高架,值得相關部門深入思考。
高速公路LED顯示屏龍門架,起著限高、道路指示、警示、路況報告等重大作用。
目前,對于城市各類道路、橋梁限高架的設置、管理,尚未出臺可統一參照執行的法規,相關部門頒布標準,也相對滯后,如2012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施行的《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》(CJJ37-2012技術規范),對道路凈高有明確規定,機動車道中,各種機動車的最小凈高是4.5米:對通行無軌電車、有軌電車、雙層客車等其它特種車輛的道路,最小凈高應滿足車輛通行的要求。